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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工信局发布举办首届“赢在济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来源:济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时间:2019-07-09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聚天下英才而用之,根据《中共济宁市委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强化新旧动能转换人才支撑的实施意见》(济发〔2018〕20号)有关规定,决定举办首届“赢在济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围绕我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部署,聚焦“十大”产业发展,以大赛方式公开遴选创新创业领域优秀人才和优质项目,广泛吸引市外高层次人才带资金、带创意、带技术、带项目来济宁创新创业,培育产业发展新优势,助力新旧动能转换。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济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承办单位:济宁市发展改革委、济宁市科技局、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宁市财政局、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济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大赛设置

大赛时间:2019年7月至9月。

大赛领域及类型: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医养健康、高端化工、纺织服装、高效农业、文化旅游、现代金融等领域,分产业创新类(包括传统产业创新类、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类、高效生态农业创新类、现代服务业及社会民生产业创新类)、科技创业类(包括科技创业企业类和科技创业项目类)2大体系6个类别分领域组织。

奖励设置:产业创新类、科技创业类分别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7名,优胜奖若干名。

四、参赛条件

(一)产业创新类

1. 申报范围

济宁市行政区划内,主营业务属于“十大产业”领域的企业均可申报。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相关企业联合申报,联合申报主体须为企业。暂不接受外商独资、控股企业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支持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法人制创新平台参加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类、高效生态农业创新类大赛。

2. 申报人选及团队条件

(1)申报人选研发方向处于相关产业发展前沿,与我市发展需求一致,拥有国际一流水平或填补国内空白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成果。其中,国内人才须自2014年以来主持过相关产业领域省级以上重大产业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或领衔高层次产业创新团队,或担任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产业技术创新平台负责人,或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的奖励;海外人才须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主持过相关产业的重大技术开发项目。

(2)申报人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对本领域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指导、培养高水平研发团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人才团队结构合理、合作紧密。

(3)申报人要以申报项目所在企业申报,所承担的项目与企业主营业务范围相一致,符合我市新旧动能转换工程重点要求,属于产业改造升级亟需解决的重大技术,具有较好的产业化开发潜力和市场前景,能够实现重大突破,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带来显著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4)申报人选属兼职引进的,须由人选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函,并已与申报单位签订合作协议,获奖后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3个月。申报人选属全职引进的,须已与申报单位签订5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

(5)对尚未签订合作协议或劳动合同的拟引进人选,须提供申报人选本人和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的书面承诺,保证大赛获奖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完成劳动合同或合作协议签订并到申报单位工作,否则取消该人选的获奖资格和申报单位下一年度参赛资格。

3. 申报单位条件

(1)传统产业创新类。重点支持高端装备、高端化工、纺织服装等产业领域的人选。企业单位申报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在济宁市区域内注册,依法经营,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等条件,企业2018年度产值或营业额不低于4000万元,或已获得不少于1000万元的社会金融投资,2017年以来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万元;②企业须建有独立的研发机构,2018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实际比例原则上不少于年度销售额的3.5%(对于销售额超过10亿元的企业,可以放宽到3%),所拥有的研发仪器设备能够为申报人选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研发条件;③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一项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相关知识产权,具有优势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

(2)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类。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产业领域的人选。企业单位申报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在济宁市区域内注册,依法经营,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等条件,企业2018年度产值或营业额不低于4000万元,或已获得不少于1000万元的社会金融投资,2017年以来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万元;②企业须建有独立的研发机构,2018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实际比例原则上不少于年度销售额的5%(对于销售额超过10亿元的企业,可以放宽到3%),所拥有的研发仪器设备能够为申报人选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研发条件;③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一项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相关知识产权,具有优势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法人制创新平台申报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应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研发基础和实力,相关项目已取得知识产权;②拥有一定数量、高素质的研发人员,研发团队结构合理,具备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人才基础。

(3)高效生态农业创新类。重点支持高效农业产业领域的人选。①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须与一家市内企业联合申报,联合申报企业主营业务范围要与申报项目相一致;②申报企业以及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的企业,2018年度销售收入须不低于5000万元或已获得不少于1000万元的风险投资,2018年研究与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

(4)现代服务业及社会民生产业创新类。重点支持医养健康、文化旅游、现代金融等产业领域的人选。①2018年1月1日前在济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现代企业制度,依法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与管理体系;②截止到申报前三个月企业实际到位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且2018年度服务业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300万元。

(二)科技创业类

重点支持创业企业和创业团队申报。

1. 科技创业企业类人选参赛条件

(1)人选须具备以下条件:在济宁市行政区划内已创办企业,且企业运营情况良好,无违法经营等不良记录;为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最大自然人股东,股权比例一般不低于总股份的30%(需提供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第三方审计股权证明材料);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海内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专业领域,或曾在知名企业担任相应职务,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且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或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引领市内相关产业发展,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并能够进行产业化生产。

(2)人选创办的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企业成立时间一般为1至5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若企业成立时间不满1年,须提供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企业实际到位资金不低于100万元,或2018年度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万元;拥有目标一致、结构合理、合作紧密的创业项目,项目计划书完备,商业模式清晰,市场发展前景较好。

2. 科技创业项目类人选参赛条件

人选为创业项目的负责人,未曾在济宁市注册过企业;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海内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专业领域,或曾在知名企业担任相应职务,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备相应服务能力,且其技术成果国内先进或能够填补空白,引领市内相关产业发展,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并能够进行产业化生产;具有较强的创业愿望,项目创业计划书完备,商业模式清晰,市场发展前景较好。

(三)其他要求

1. 参赛人选只能选择一个类别报名。

2. 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人选、市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人选,不可再以原申报项目报名参赛。

五、大赛流程

(一)大赛报名(7月1日08:30至8月9日18:00)

各类企业、各类园区、各县市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参赛选手充分接洽,择优确定人选,并指导其在大赛官方网站“济宁市发展改革委”( http://jnfgw.jining.gov.cn/)“济宁市科技局”(http://jnkj.jining.gov.cn/)“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http://gxj.jining.gov.cn/)下载填写相应类别“申报书”,申报材料经各县市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报市直相关主管部门。市外海外创业项目类人选可直接在大赛官方网站下载填写科技创业项目类“申报书”,发至邮箱sdjnrcds@126.com。报名时参赛人选须同时提交参赛报名表等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参赛人选和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二)资格审查

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分类别对参赛选手提供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初评选手名单。

(三)初步评选

有关方面分类别邀请评选专家,根据参赛项目的实施情况、发展前景、科技立项基础等情况进行初步评选。评选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一类别按申报项目数量的30%推荐参加决赛,同时在晋级项目中按专家评审意见及分值排序甄选出一定比例的优异项目。

(四)赛前培训

邀请专家对入围决赛的项目进行赛前集中培训,主要包括赛事活动中的个人形象和项目介绍指导。

(五)类别决赛

采取现场答辩路演的方式进行,参赛人选根据商业计划书制作PPT,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参加现场公开答辩。决赛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直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由相关技术、产业、金融等专家组成。决赛时间拟定于9月中下旬,通知另行下发。

(六)支持措施

1. 凡一、二、三等奖获奖人选,经实地考察、综合论证后,符合济宁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基本条件的且签订协议后,分别纳入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创业类、创新类市财政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100万元经费资助;享受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创新创业大赛等。优胜奖获奖人选,奖励人民币5万元。

2. 大赛中获奖项目均可优先申请进驻市、县两级“众创空间”,享受相应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推荐参加省、市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优先向省、市青年创业引导资金推荐创业金融支持,并向天使基金、风险投资机构进行推荐。

六、有关事项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首届“赢在济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其中,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现代服务业及社会民生产业创新类,市科技局负责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类、高效生态农业创新类、科技创业企业类、科技创业项目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传统产业创新类。

(二)严肃工作纪律。大赛遵循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大赛组委会对参赛项目涉及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内容进行严格保密,并负责统一受理对打分情况的异议并提出处理意见。邀请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监察,对活动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质量进行监督。

(三)营造浓厚氛围。积极依托各类媒体,宣传本次大赛公告,解读我省对创业人才的相关扶持政策,发动海内外优秀人才踊跃报名参赛。加强大赛全程报道,对发现的优秀典型给予宣传,对获奖优质项目进行广泛推介,形成重视创新、支持创业的浓厚氛围。

(四)确保诚实守信。参赛人选须确保报名信息填写完整,附件及证明材料齐全,内容真实有效,并承诺对有关材料数据负责。在参赛过程中发现参赛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参赛资格。赛后发现上述情况,组委会将据实取消其获奖资格、人才称号并收回奖金。

七、大赛组织单位联系方式:

济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537-2967006

济宁市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发展科:0537-2967090

济宁市科技局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0537-3379991

济宁市科技局科技人才科:0537-3379992

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科:0537-2348168


附件:关于举办首届“赢在济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和附件.zip

济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27日

编辑:高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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