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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强金融产业更好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的实施意见

来源: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19-08-18

  各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山东省)中心支行、银监分局、山东保监局烟台分局等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展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决策部署,积极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切实加强对新旧动能转换的金融服务,努力打造现代金融强省,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坚持强基固本,着力提升融资服务效能

  1.加强政金企对接合作。以项目推介、融资对接为抓手,搭建多层次多元化的政金企合作平台,深化与各大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整合资源、共享信息,为金融机构对接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提供精准服务。深化“互联网+”融资对接方式,充分利用山东省企业融资服务网络系统实时直达和信息共享的优势,实现“线上推介”与“线下对接”的有机结合。督促和指导各金融机构切实优化银企融资对接效率,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条件下,应贷尽贷,增加信贷支持。围绕十强产业、“四新四化”项目等,以线上路演和线下洽谈相结合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政金企对接专项活动。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探索建立保险资金与创新创业投资对接机制。2018年再与若干重点金融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并推进协议事项加快落地。

  2.完善机构服务体系。促进“政策性+商业性”、“传统+新型”、“综合化+专业化”金融组织优势互补、协调发展,形成金融服务协同效应。坚持引进和培育相结合,积极吸引境内外金融投资机构来我省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推动有条件的金融机构设立专营事业部和特色支行,做好民营银行、金融租赁、消费金融、汽车金融、财务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设立发展工作。2018年6月底前制定政策措施,鼓励符合条件的国内外金融机构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2018年12月底前,小微、涉农、科技等专营部门和特色机构明显增加。

  3.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对纳入省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库的新经济项目及传统产业改造升级项目,推行统一授信、银团贷款模式,实现信贷资源精准配置、信息共享和风险可控。在依法合规有序的前提下,通过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满足新旧动能转换多元化融资需求。加快发展新型抵质押贷款和信用贷款,积极推广以应收账款、股权、知识产权等为标的物的抵质押贷款业务和以现金流为核心、以大数据为依托的信用贷款业务。督促银行机构进一步完善信贷管理体制,对符合条件的客户积极推进循环贷款、年审制贷款、展期续贷、分期还款等服务模式,减少企业高息“过桥”融资。2018年12月底前,山东省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新型抵质押贷款业务规模实现明显增长;2018年12月底前,针对解决企业续贷难题,研究并协调制定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

  4.优化融资结构。努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推动社会融资由间接融资为主向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并重转变。研究制定运用资本市场促进新旧动能转换的政策意见,推动在上市挂牌、发行债券、并购重组、资产证券化等方面实现较大突破。加强与证券交易所和市场中介机构合作,加大上市后备资源培育力度。通过补偿奖励、宣传培训、多方协作等措施,力争债券融资实现全国占比稳中有升;支持和推动优势上市公司通过整体上市、定向增发、资产收购等方式开展并购重组;在基础设施、商业不动产、旅游景区和信贷资产等领域,积极推进资产证券化。2018年12月底前,力争上市公司、“新三板”和区域股权市场挂牌企业分别达到310家、730家和4000家,完成规模企业改制50%以上的目标。

  二、坚持市场引领,充分发挥金融业风险保障功能

  5.创新发展保险市场。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助推器、社会稳定器作用,为产业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提供保障。支持潍坊市探索开展保险服务创新试点。做强做优地方法人保险机构,探索设立互助保险组织、自保组织和外资专业保险机构,培育一批具有专业特色和较强竞争力的龙头型保险中介机构。积极发展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责任保险、农业保险等领域政策性与商业性相结合业务,为相关产业发展提供保障。巩固推广扶贫特惠保险成果,结合实际探索保险产品精准扶贫路径,防止因病、因灾返贫。2018年上半年,制定实施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方案;2018年下半年,编制完成现代保险创新试点工作方案。

  6.积极利用期货市场。围绕现代高效农业、现代海洋、高端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通过专题培训和宣传,推动相关企业利用期货、商品期权、场外期权等工具进行多样化风险管理,引导鼓励国有企业合理运用期货工具进行套期保值。加强与各大期货交易所战略合作,推动对我省经济影响较大的农副产品、基础原材料、海洋产品等期货交易品种上市,努力增设农产品、有色金属等期货品种交割库。推动场外衍生品开发和市场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开展期货仓单质押融资。加强政策研究和落实,支持扩大“期货+保险”风险管理模式。2018年再举办几次期货业务培训班活动。

  7.创新发展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大宗商品交易业务。围绕服务十强产业发展,做强做优日照大宗、东亚畜牧、石油装备等现有交易市场,针对有色金属、化工产品、纺织原材料、优势特色农产品等品种,培育设立新的交易市场。鼓励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探索“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供应链融资”运营模式,提供商品定价、现货贸易、商品投资、现代物流、供应链融资等综合服务。支持交易场所统一清算机构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辅助监管和服务市场作用,建立运行高效、功能完善、风险可控的现代化信息处理系统。2018年6月底前,实现全部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和部分权益类交易市场接入交易场所统一清算机构。

  三、坚持产融互动,积极创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方式

  8.合理发展新型金融服务模式。积极发展养老金融、教育金融、文化金融、旅游金融、农村金融等新型金融服务。立足养老服务业发展和居民养老需求实际,引导银行、证券、信托、基金、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积极探索相应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争取开展税延养老险试点。围绕深入挖掘齐鲁文化精髓和旅游资源,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搭建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平台。鼓励教育金融创新,支持银行探索开展收费权、办学权、商标权等质押融资业务,引导符合条件的民办教育机构对接资本市场。强化普惠金融政策倾斜,为农村粮食安全、农村产业发展、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等乡村振兴工程提供精准金融服务,不断扩大农村金融覆盖面和满意度。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探索建立农业巨灾风险分担机制和风险准备金制度。制定实施《山东省黄河滩区居民迁建金融专项方案》。2018年12月底前,实现贫困地区扶贫小额信贷和扶贫生产经营主体信贷服务等全覆盖。

  9.大力推动科技金融融合发展。争取开展投贷联动试点,引导银行机构与基金等开展业务合作,为企业提供股债结合的融资服务。拓宽科技保险标的范围,推进专利保险试点工作,开展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保险服务创新。建立完善工商登记与我省股权交易中心股权登记对接机制,促进股权质押融资。加快建设齐鲁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更好发挥全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作用,引导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和信贷资金进入,健全覆盖从实验研究、中试到生产全过程的科技创新融资模式。2018年12月底前,拓宽区域股权市场服务领域,设立高端人才创新创业板;2019年12月底前,力争在我省国家级高新区实现科技信贷、科技保险、科技小贷、科技担保、科技租赁等科技金融业务全覆盖。

  10.全面提升对经略海洋的金融保障水平。推动各类金融机构综合利用投资、基金、保险、信托、融资租赁、融资担保等业务平台,为海洋经济基础设施建设和海洋经济产业链提供综合授信、贸易融资、保险担保等一揽子金融服务解决方案。积极发展海域海岛使用权、在建船舶、码头、船坞、船台等涉海抵质押贷款。扩大渔业保险覆盖面,大力发展航运保险、船舶保险和海洋环保责任险等险种。积极稳妥发展烟台海洋产权交易中心、威海国际海洋商品交易中心等交易市场,力争在3-5年内,打造成具有较强区域影响力的涉海交易平台。

  11.推动绿色金融加快发展。推动银行业机构大力发展绿色信贷,加快建立符合绿色产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制度。鼓励符合条件的机构发行绿色债券、绿色基金和相关产品。发挥能源环境等交易市场平台作用,大力发展排污权、节能量(用能权)、水权等环境类交易以及相关融资工具。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或功能区探索建立绿色金融试验区。2018年9月前出台政策意见,探索建立行业(企业)环境污染风险评价机制,试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四、坚持提质增量,全面增强地方金融自我发展能力

  12.组建省级现代金融产业项目库。打造一批符合新动能发展方向、满足实体经济发展需求的金融项目和品牌。项目库包括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上市公司发展目标和工作安排,地方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行业发展目标和重点项目,区域金融布局重点项目,金融创新试点工程,中央事权范围内金融新兴行业机构牌照申领计划等,涵盖1年、3年、5年发展目标和10年远景规划。项目库内容以适当形式向媒体和社会发布,入库项目实施动态管理,适时调整优化,并建立台账进行督导。2018年4月底前,完成项目库建设工作。

  13.促进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发展。引导我省金融骨干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引入战略投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升规范治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指导推动中泰证券、威海市商业银行、青岛农商银行加快上市步伐。推动恒丰银行规范治理,健康发展。深化省农信联社改革,促进其科学履职,强化对农商行风险化解的牵头责任。支持农商行借助大数据运用实现战略转型,打造现代化数字型银行,开拓更为广泛的农村市场。推动农商行、城商行优化股权结构,全面加强公司治理能力建设,提高资本实力、资产质量和抗风险能力。2018年6月底前,研究提出省属金融控股集团组建方案; 2019年12月底前,实现1-2家金融企业境内上市。

  14.创新发展金融科技。加强与腾讯、阿里巴巴等深度合作,探索建立地方金融机构金融科技合作联盟。鼓励地方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利用金融科技手段,进行业务流程再造、金融产品创新和内部风险控制。鼓励管理规范、实力雄厚的金融科技企业参与地方商业银行改组改造,发起或参股设立各类地方金融组织。支持城商行协作服务机构通过金融云等方式输出信息系统服务能力,提升中小金融机构科技运营水平。引导非银行支付机构规范发展。支持具备条件的金融机构和企业探索发展区块链金融业务。鼓励发展智能化投资顾问行业。支持建设金融科技产业集聚区。规范发展P2P网络借贷中介机构。

  15.规范发展地方金融组织。支持小额贷款、民间融资、融资担保等地方金融组织不断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提升其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水平。鼓励市县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大力发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同步建立资本补充、风险共担、考核评价等制度。进一步发挥区域股权市场作为全省中小企业投融资平台的重要作用,设立新旧动能转换专门板块,合理确定准入门槛,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助推新经济快速成长。深入开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鼓励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探索创新信用互助模式,不断提高信用互助效能。2018年,围绕地方金融组织规范管理和创新发展,进一步加强政策研究和制度设计,提出有效措施。

  16.优化金融业空间布局。聚焦济青烟三核发展实际和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中领先发展需求,做好金融集聚区规划引导工作,指导三市发挥各自强项和优势,实现错位竞争、携手发展。按照放管服改革精神,对三市研究下放地方金融组织审批权限。支持济南市以服务全省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为导向,大力发展各类产业金融业态,突出抓好金融核心区建设、科技金融发展、金融交易平台搭建等工作。以推动设立青岛财富产品交易市场为重点,进一步拓宽财富管理业发展路径,促进青岛财富管理中心建设。推动烟台开展基金管理服务专项改革创新,积极争取国家试点政策,形成基金集聚带动效应。引导和支持各市结合实际,围绕普惠金融、绿色金融、小微金融、涉农金融、科技金融等重点领域,努力在全省打造一批融资便捷、服务高效、创新活跃、资源汇聚的特色金融服务集聚区(或示范区)。2018年,推动济南、青岛、烟台金融改革创新取得更大实质性进展。2018年6月底前,推动鲁南4市积极申建国家级普惠金融试验区。

  17.拓宽金融对外开放领域。加强对“一带一路”建设的金融服务,鼓励我省具备条件的金融机构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进行业务布局。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金融机构开拓涉外业务。支持企业在国际资本市场融资。建立完善与国际主要资本市场工作联系机制。推动我省与亚投行、丝路基金建立战略合作关系。2019年12月底前,筛选确定一批地方金融机构与外资开展股权或业务合作项目。

  18.改善金融发展环境。贯彻落实《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完善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充实地方金融监管力量,推动金融监管方式创新。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研究,编制现代金融产业发展规划,建立省级金融研究咨询机构。深化金融领域放管服改革,切实做好“多证合一”、负面清单、“双随机一公开”、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为市场机构减负松绑。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强化督查问效工作机制。加强政银企沟通协作,创新运用多种手段大力推进不良贷款处置,化解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历史包袱。加强金融法治建设,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等各种违法行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信用信息共享共用,培养具备较强竞争力的征信机构。加大金融知识普及和金融宣传力度,为全省金融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编辑:高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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